近日,深圳中山妇产医院生殖医学中心应用 CAPA‑IVM(未成熟卵母细胞双相体外成熟培养技术),完成华南地区首例临床妊娠病例,标志着我院在未成熟卵体外成熟助孕技术领域取得重要临床突破。
01关于 CAPA‑IVM 技术
CAPA‑IVM 技术,即从未经外源性促性腺激素刺激的窦卵泡中获取卵丘‑卵母细胞复合体,依托标准化体外培养体系,将未成熟卵母细胞体外培养至具备受精能力的成熟阶段,继而完成后续胚胎培养与移植的辅助生殖技术。
相较于传统 IVF/ICSI 方案,CAPA‑IVM 无需大剂量促性腺激素干预,可减少患者采血、超声监测频次,缩短诊疗周期,降低医疗花费,同时从根源规避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(OHSS)发生风险,为特定不孕人群提供全新的助孕路径。该技术主要适用于多囊卵巢综合征(PCOS)、卵巢高储备、对激素类药物不耐受或存在用药禁忌的人群,以及需要进行生育力保存的肿瘤患者。

02技术探索与首例病例概况
为推进该项技术的临床转化,我院生殖医学中心自2024年启动 CAPA‑IVM 技术筹备工作,团队成员先后赴海外权威生殖中心开展 CAPA‑IVM 临床流程学习与实验室体系专项培训;2025年组织临床医师、胚胎培养师及科研人员,与 IVM 技术奠基人之一、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 Johan Smitz 终身名誉教授开展多次学术研讨,进一步夯实理论与操作基础。
2026年3月,我院立项《无激素诱导的双相 CAPA‑IVM 技术在中国 PCOS 不孕患者中的临床有效性研究》,项目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后正式启动。
2026年6月,本院完成首例 CAPA-IVM 取卵操作,于患者月经第6天,在未使用药物促排卵的前提下实施小卵泡穿刺,成功获取卵母细胞30余枚;全部胚胎行囊胚培养后,共冻存囊胚6枚。2026年8月实施冻融单囊胚移植,现已确认临床妊娠。该病例的成功,标志着 CAPA-IVM 技术在我院实现首例临床突破,是该项技术在华南地区临床转化应用中的里程碑式成果,为更多患者带来新的治疗选择。
临床研究受试者招募
目前该项临床研究仍在开展受试者筛选工作,入组基础条件如下:
1. 年龄 20‑37 岁中国女性;
2. 符合修订版鹿特丹诊断标准的多囊卵巢综合征(PCOS)患者;
3. 具备 IVF/ICSI 助孕临床指征。
需同时满足上述基础条件,最终是否能够入组,需经生殖医学专科医师综合评估确定。
联系方式:0755—83861001